受科学与技术发展研究院委托,校学术委员会组成了以王保柱教授为组长的5人专家审查委员会。
依照市科技局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的相关要求,与会专家对我校提交的10个项目进行了逐项审核,经与会专家广泛酝酿讨论后形成了“伦理审查证明”。
会议认为,申报文件均未涉及人体标本或人体试验研究,无医学伦理问题,也未涉及动物生命伦理问题。专家认为,每项课题负责人应签署“科研伦理承诺书”,课题负责人应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科研伦理相关规定,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遵守相关道德伦理标准及国际惯例,切实维护被实验对象的基本权益。
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报相关实验进展,所在学院具体实施相关科研伦理事项的日常监管,校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该事务的业务指导与管理。